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系统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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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合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
管理 岗位 |
核准岗位数 |
5 |
1 |
2 |
1 |
1 |
|||||||||
|
实有岗位数 |
|||||||||||||||
|
空缺岗位数 |
|||||||||||||||
|
专 业 技术岗 |
核准岗位数 |
28 |
2 |
3 |
3 |
4 |
5 |
3 |
4 |
4 |
|||||
|
聘用岗位数 |
28 |
1 |
2 |
13 |
2 |
1 |
7 |
2 |
1 |
||||||
|
空缺岗位数 |
1 |
1 |
-10 |
2 |
4 |
-4 |
2 |
3 |
|||||||
|
工勤岗位 |
核准岗位数 |
2 |
|||||||||||||
|
实有岗位数 |
-3 |
||||||||||||||
|
空缺岗位数 |
-3 |
0 | |||||||||||||
四、已核准岗位的具体情况( 2022年9月16日市人社部门已审核批准):
2022年10月本次单位岗位聘任拟设置情况如下:
|
等 级 |
合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
管理岗位 |
核准岗位数 |
4 |
1 |
2 |
1 |
1 |
|||||||||
|
实有岗位数 |
5 |
1 |
2 |
2 |
1 |
||||||||||
|
空缺岗位数 |
-1 |
||||||||||||||
|
专业技术岗 |
核准岗位数 |
28 |
2 |
3 |
3 |
4 |
5 |
3 |
4 |
4 |
|||||
|
聘用岗位数 |
28 |
3 |
3 |
10 |
2 |
7 |
1 |
2 |
0 |
||||||
|
空缺岗位数 |
0 |
-8 |
0(借2岗至九级) |
0(用八级2岗) |
2 |
2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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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岗位 |
核准岗位数 |
2 |
|||||||||||||
|
实有岗位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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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缺岗位数 |
-3 |
0 | |||||||||||||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6)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各职员岗位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此外,各等级岗位晋档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五级专技岗位,须在六级专技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六级专技岗位,须在七级专技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八级专技岗位,须在九级专技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九级专技岗位,须在十级专技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十一级专技岗位,须在十二级专技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市)在省、市规定的各岗位等级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单位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制定后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3、技术工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2)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3)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6)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设岗位条件。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竞争上岗办法
考试中心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国人部发[2003]61号及我市《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岗位设置具体情况:副高已聘16人,中级已聘10人,初级已聘3人,
(2)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空额情况):2022年各岗位人员空岗如下:副高空岗-8个,中级空岗2个,初级空岗6个。
(3)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中级待聘1人。
(4)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中级待聘人员已在2021年9月都已根据教育考试中心职称评审考核小组有关办法方案参加了竞聘,且有公示和排序。
(5)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①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③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④开展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⑤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⑥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⑦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⑧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6)聘期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1、聘用工作组织成员情况:教育考试中心成立2022年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斌(主任)
副组长:肖远忠(分管副主任)、徐龙刚(副主任)
组员:由九个科室科长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当事人回避)。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由黄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岗位晋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2、具体职责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实施工作小组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作职责(举例):
1、制订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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