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5:1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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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10-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39090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局、八里湖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办公室、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 优质普惠发展,确保“十四五”全市学前教育开好局、起好步, 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提质量为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时代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 完善政策措施。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制定实施《九江市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推进科学保教,深化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2. 科学规划布局。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全省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1-2025 年)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31号),科学制定、完善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的同时,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规划布局,如期完成 2021 年规划建设任务(见附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需求。

3. 加大财政投入。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科学核定办园成本,及时对当地公办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4. 保障公办属性。严格执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聚焦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8号)明确的办园底线标准:(1)办园主体原则上是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2)园长必须是公办在编人员且有一定数量的公办在编教师作为骨干;(3)必须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各地要创新编制管理,通过核定人员总量、用人备案制等方式保障公办园教职工;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 工配备标准(暂行)》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工资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5. 积极扶持普惠。继续做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扶持试点工作,严格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支持力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落实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

6. 巩固治理成果。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小区配套园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小区配套园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巩固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果,加快开园进度,力争已竣工验收的小区配套园在 2021年如期开园。贯彻落实《江西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做好“后治理时代”小区配套园的建设管理,形成小区配套园公益普惠、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 隐患和办园行为排查,持续巩固无证园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 止无证园问题出现反弹。

7. 严格收费管理。严格遵守《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公办园、民办园一概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管理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在新学期开园节点,对可能存在的各类违规收费、捆绑收费、随意收费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8. 提升保教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建立实施九江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与激励机制,全面推进4所实验园科学保教建设。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展示活动,实施游戏化教学改革,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提升科学保教质量。

9. 规范学籍管理。切实加强学籍信息系统管理队伍建设, 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系统的基础数据,实现数据动态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配合省教育厅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展学籍信息系统全面录入核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始终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民生工程,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投入机制,确保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 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市、区)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调配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共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3. 加强督导考核。结合《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机制,省教育厅将对未如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目标任务、履行职责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并提出问责建议。

附件:2021 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任务计划表

附件:

2021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任务计划表

设区市

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

普惠性民办园学位扩充

园所数

增加学位数

园所数

增加学位数

全市合计

21

7245

21

2880

浔阳区

1

270

0

0

开发区

0

180

0

0

濂溪区

1

180

0

0

柴桑区

1

360

2

120

修水县

7

1980

0

0

武宁县

1

180

0

0

瑞昌市

1

360

1

180

德安县

1

600

2

350

永修县

1

1170

2

480

都昌县

1

270

10

1120

湖口县

2

720

0

0

彭泽县

0

90

3

540

庐山市

2

270

0

0

共青城市

1

450

1

90

八里湖新区

1

90

0

0

庐山西海

0

75

0

0

注:任务数根据各县(市、区)布局规划和自报任务计划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