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导读:
关于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赣府厅发〔2008〕22号)、《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基字〔2009〕25号)和《关于我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赣考院中〔2017〕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2015年秋季后入学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因故未参加和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C等级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补考。
(三)社会考生(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外其他各类人员)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四)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没有参加同类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考查科目
(一)考试科目
1.5月份开考信息技术科目考试(上机)
2.6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共3科。
3.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共七科。
(二)考查科目
1.4月中、下旬进行体育科目的考查
2.艺术和综合实践
三、时间安排
(一)5月份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表
 |
场次 |
上午 |
场 次 |
下午 |
| 5月17日—21日 |
1 |
8:00-8:40 |
5 |
2:00-2:40 |
| 2 |
9:00-9:40 |
6 |
3:00-3:40 |
| 3 |
10:00-10:40 |
7 |
4:00-4:40 |
| 4 |
11:00-11:40 |
8 |
5:00-5:40 |
(二)6月份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10:00—11:00 |
2:00——3:20 |
4:00—5:20 |
| 6月20日 |
通用技术 |
思想政治 |
生物 |
| 6月21日 |
8:30-9:30 |
10:00-11:00 |
|
| 艺术 |
综合实践 |
|
(三)12月份考试时间安排表
 
|
12月9日 (星期六) |
12月10日 (星期日) |
上 午 |
8:30—9:50 物理 |
8:30—9:50 英语 |
10:30—11:50 化学 |
10:30—11:50 数学 |
下 午 |
2:00—3:20 历史 |
2:00—4:00 语文 |
4:00—5:20 地理 |
四、组织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行省、市、县(区)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分设区市划等。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考籍管理、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评卷、等级转换、成绩公布与管理、成绩统计分析。
市会考办负责所属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学考考查科目由各县区自行组织收卷、评卷、成绩公布工作,最后学考成绩汇总交至市中招(会考)办公室。
各县(市、区)会考办负责报名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教育部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国家级考试,其结果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课程管理、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会考办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的进行施考工作。
(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
1.成立考区委员会。考区委员会由教育、公安、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考区主任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其职责是: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合理设置考点。原则上一个县(市、区)不超过2个考点(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点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的要求设置),考点应该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具备高考考点资格的学校,考点的设置需报设区市会考办批准。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主考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考点学校的副校长和交叉监考老师的领队担任。考点布置要整洁、庄严、大方。校门挂上“××年×月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区××考点”的横幅。在考点的醒目之处设立警示牌。宣传栏内张贴考点平面图、公布《考生守则》、《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市、考区、考点举报值班电话。考点应该准备好医疗用品。
3.启用标准化考点。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启用标准化考点考场。各设区市会考办要和当地招考办共同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电子监控网上巡查系统使用与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加强相互协调和沟通,紧密配合,认真做好考前视频监控室、设备调试等相关工作。考试过程的视频监控须在监控室内进行,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时在岗,考试期间,须确保开启系统的录像功能,保存整个考试期间的完整录像,以备考后对考试舞弊违纪等情况进行复查。
4.实行异地交叉监控巡查。考试期间,县(市、区)之间实行交叉监控巡查。各县(市、区)要选派负责任的巡查员在考点的网络监控室内监控考试全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做好岗前培训。各级会考办要做好各类考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并要求持证上岗。
6.文化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各县(市、区)会考办,必须由专人、专车将考完后的答题卡送交市中招(会考)办,以便集中送往省考院阅卷点。
(三)强化措施,狠抓考风考纪
考风考纪关系到学业水平考试的公正和公平,关系到学业水平考试的声誉和生命,关系到学业水平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因此,加强考风考纪是建设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1.加强对考生考前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在考试前,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宣传,务必使考生明白遵守考试纪律是应尽的义务、违反考试纪律将付出同等代价,并且要求考生认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一律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净化考试环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监考老师是组织考试的具体实施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都将直接在监考人员的实际操作中体现出来,因此,必须要加强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使监考人员忠于职守,明确工作的职责,遵守纪律、严肃考纪。考前,督促监考老师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监考工作责任书》。如果发现有监考人员协同考生作弊或是对考场作弊现象不予处理等违纪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监管,防止工作人员考试期间出现违纪舞弊行为。各级会考办要组织派遣考试巡视组,加强对考点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按规定时间对考试考务工作、考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如实做好记录。并督促考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务人员参与违纪作弊行为的现象发生,如果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九江市中招(会考)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九江市中招(会考)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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