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案字(2023)10号】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2-28 10:0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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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2-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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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1)

公开情况:(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

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升炉委员:

您提出的“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教师承担教学以外的任务越来越多,非教学负担越来越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治理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赣办字〔2020〕20号),上述文件出台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印发了《九江市开展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教师的通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并积极加以落实,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一定效果。

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九江市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正面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要求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类事务进校园和报表填写统计事项全面实行减负正面清单管理。《正面清单》明确了33项事项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17项、社会事务进校园6项、报表填写统计类10项),比原摸底项精简了91.36%。清单管理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列入正面清单、未经审批同意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正面清单外确需增加的事项须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室统一报党委审批。对已定的正面清单事项,各地有关部门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和延长时间。

今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再次转发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2023〕3号),提出了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学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将于教学无关的各类事务(活动)拒之门外,推动减负工作落地生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创造宁静的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虽然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减负工作要求,但因创文、安全教育进校园等相关检查、活动仍存在,“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教师工作量确实有所增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各地要落实严格审核、健全台账制度,要建立健全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审核制度,做到凡进必审,从严控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为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审核人和第一责任人。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园或要求中小学师生、学生家长参加的社会事务(活动),均须填报《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申报表》,逐级审核报备。市教育局将加强协调,督促减负正面清单落地落实,切实减少学校和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真正让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九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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