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案字(2021)20号】对政协九江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3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18 17:3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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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8-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40461
  • 责任部门:



徐杰委员:

您提出的“实施教师定期流动轮换制,公平合理配置市区优质资源”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根据您提案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章立制,构建完善教师定期轮换制。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相关问题,积极探寻研究提出化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缺矛盾。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1月15日,市政府第52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九江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为扩充中心城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特别是强调要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和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一是组建设教育集团。市教育局积极指导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和市直有关中小学紧密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并完善本区本校中小学名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架构、议事规则、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通过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校示范辐射作用,采取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模式,组建若干以优质学校为主体、多种形式并举的教育集团,实现管理互动、活动同步、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充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根据目前计划,市中心城区拟组建九江市双峰小学教育集团、九江市九江小学教育集团等9个教育集团,届时将有力平衡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二是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开展了市直学校符合交流轮岗人员摸底,印发了《九江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跨区域跨校交流实施方案》(九教发〔2021〕65号),采取市直学校到区属学校,优质学校到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薄弱学校选派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等双向交流模式,将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和任教10学年以上的教师列入交流对象,实现优质管理人才和师资共享。目前正在收集中心城区学校岗位需求(含管理岗位需求),待收集完成,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双向交流,拟于今年9月份正式实施到位。

二、关于“同工同酬”,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我市各校中小学教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统一执行赣府厅发〔2018〕45号文件发放标准,绩效工资总量依据县区地方财政保障力度存在地区差别,但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实际发放的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均已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了全覆盖。2021按照国家、省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要求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实行月报制,落实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

三、关于加强考核,确保轮换制度实施到位。我市在《九江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跨区域跨校交流实施方案》(九教发〔2021〕65号)就交流教师考核作了明确要求:“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各区党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市级复评。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督查考核,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及时督促整改;对不参与交流对拒不整改的,在教育工作考评、学校年度办学绩效考评扣除相应分数。对参与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学校负责,考核结果报派出学校,计入其个人档案。”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案的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教!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今后多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九江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