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议字〔2026〕2号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01 11: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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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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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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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教议字〔2026〕2号分类:(A1 )

公开情况:(公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14号建议

答复的函

尊敬的王传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市区学校场地的建议》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665所中小学校(含县区城区学校及教学点),其中133所中小学(含市直中小学15所)体育场地已在节假日对外开放,其余学校暂不具备开放条件。2026年5月,将柴桑区第三小学、柴桑区第三中学,武宁县第一小学、武宁县第八小学,

  瑞昌市第八中学、瑞昌市铜城学校,永修县建昌小学、永修县第三中学,共青城市中学共9所学校的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纳入省民生实事,其中柴桑区第三中学列为省级试点学校。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严格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2〕11号)精神,规范落实体教融合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面向本校师生有序开放,引导青少年开展课余体育锻炼。按照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体办字〔2021〕41号)要求,我市明确: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学校在节假日非教学时段,将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2023年6月,我局联合市体育局先后印发《深  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九体发字〔2023〕31号)《九江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试行)》(九教发〔2025〕50号),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及校园场地对外开放工作。

近五年来,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整体成效不  够理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全市部分学校已制定体育  场馆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按规定时段对外开放。疫情期间,为落实  防控要求、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场馆对外开放  工作全面暂停。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赣教发〔2019〕12号)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100%封闭化管理;结合教育  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校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受以上规定约束,全市80%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未  对外开放。即便已开放的场馆,也因暑期场地维修、学生假期托  管等工作安排变动,开放时段时常中断,实际开放效果未达预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场地开放时间受限

以往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地可定时对外开放,为周边群众提供健身场所。现阶段,寒暑假期间学校全面开展“红星护苗”托管服务,一方面为学生提供课业辅导、兴趣培养,开设篮球、足球等体育课程;另一方面,校园体育设施长期高频使用,跑道塑胶开裂、篮球架稳固性下降等问题频发,存在安全隐患,场地全面维修养护工作也只能集中在寒暑假开展。托管服务与场地维修两项工作,大幅压缩了校园空闲时段,原本用于对外开放的场地使用时间被大量占用,直接导致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时长不足。

(二)综合保障难度较大

1. 安全管理压力突出

中小学是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封闭管理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多数学校体育区域与教学区域交错,难以实现物理隔离,对外开放后校园安全管理难度大幅增加。外来人员进出频繁、人员构成复杂,身份核查工作量大;节假日健身人流集中,进一步加重校园安保负担。此外,场馆对外开放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置流程也较为复杂。

2.经费保障存在缺口

据统计,已开放场馆的学校在周末、节假日,每日需安排1—2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场地值守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高频使用设施,会加快器材磨损、老化,导致设施维修成本上涨;同时,场馆开放产生的水电、保洁等费用,也增加了学校运行负担。目前学校运维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经费总量有限,难以覆盖场馆开放后的新增支出。长期高负荷使用且维护不足,会加剧设施损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中心城区调研,分类推进开放

2026年,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局将在中心城区开展全面深入调研,摸清各校体育场馆现状、周边群众健身需求,梳理开放工作现存难点。按照分类施策原则推进工作:将已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列为试点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经改造可达标开放的学校列为推进学校,督促其尽快完善配套;对新建体育场馆的学校提前介入指导,从规划源头兼顾对外开放需求。坚持“成熟一个、开放一个”原则,稳步推进场馆开放,逐步建立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

(二)细化县区工作举措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校摸排,梳理辖区内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场地对外开放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精细化、可落地的管理细则,对场地使用、人员登记、设施管护、应急处置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场馆开放安全、有序。

(三)优化实施方案,提升开放实效

今年,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体育局进一步优化校园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靶向破解开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场馆对外开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九江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

签发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周婷婷  82221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