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3〕209号 关于公布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14:3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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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963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23〕136号)精神,经基层学校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和市语委办评估认定,决定授予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等18所学校为“九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九江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共18所)
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 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 柴桑区第五小学
浔阳区湖滨小学桃园校区 九江经开区中心幼儿园
瑞昌市第七小学 濂溪区新城学校
德安县蒲塘小学 武宁县第九小学
德安县第四小学 都昌县左里镇中学
彭泽县狄公小学 都昌县第五小学
湖口县第一幼儿园 永修县建昌小学
共青城市实验小学 修水县义宁镇第四小学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