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3〕209号 关于公布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14:39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963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23136号)精神,经基层学校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和市语委办评估认定,决定授予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18所学校为“九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九江市教育局

20231219


附件


九江市第十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共18所)


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    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    柴桑区第五小学

浔阳区湖滨小学桃园校区    九江经开区中心幼儿园

瑞昌市第七小学    濂溪区新城学校

德安县蒲塘小学    武宁县第九小学

德安县第四小学    都昌县左里镇中学

彭泽县狄公小学    都昌县第五小学

湖口县第一幼儿园    永修县建昌小学

共青城市实验小学    修水县义宁镇第四小学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