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3〕80号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0: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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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60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九教办发〔2023〕80号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和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持续抓好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对控辍保学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二、加强动态监测
控辍保学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各地要加强动态监测,要定期比对核实数据,及时更新学籍系统中控辍保学台账信息,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春、秋季开学前,各校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要重点关注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开学后,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学校,依据学籍及在校生名册对实际到校学生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复学情况。对未返校复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不断线、不停步,实现常态化清零。平时对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学校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要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优化资助管理机制,做好资助金跟踪落实,确保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严格送教上门
各地要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20〕129号)要求,推动以区县为主体,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科学规范送教上门相关程序。在每学年开学前,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科学评估,合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防止将送教上门对象扩大化。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原则,同时,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加强送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要确保送教上门工作落到实处,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两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30个课时,并做好每次送教服务记录。
四、建好工作台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台账管理,进一步完善定期比对机制,确保台账数据与户籍,乡村振兴部门数据相统一,经得起检查检验,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问题。对新发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要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在学籍系统中标注,落实控辍保学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经相关部门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学生,也要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台账数据月报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13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以及“一生一表”工作档案。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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