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3〕99号 关于开展九江市第二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09:5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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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5-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57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九教办发〔2023〕99号
关于开展九江市第二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九江市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工作方案》(九教发〔2022〕20号)和《九江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认定评分细则(试行)》(九教办发〔2022〕2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启动九江市第二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各县(市、区)申报学校名额分配具体为:每个县(市、区)各限报1所。市直普通高中直接申报。
已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九江市首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的学校不再参与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学校要对照《九江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认定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达90分及以上的,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附上学校自查自评报告、特色经验总结材料各1份,县(市、区)普通高中申报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考察评估。市教育局接到申请后,在初步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察和实地评估,核实相关情况。
(三)公示认定。市教育局根据评估意见,将拟认定的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名单在九江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九江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称号。
三、认定管理
认定工作实行等额申报、差异确认。各地要好中选优,注重实效。市教育局将建立抽查制度,对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随机抽查,重点是特色课程开设、选课制度建设等情况。同时对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抽查通过的学校保留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称号,对抽查未通过、存在较多问题的学校,取消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称号。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应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九江市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将实施《评分细则》作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要求,确保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监督。要注重创建过程和育人效果,推动全市普通高中逐步形成“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可选择”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各地各校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ykb1995@163.com,联系人:杨凯冰, 电话:8221353。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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