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3〕111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最美书写”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09:5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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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6-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56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九教办发〔2023111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最美书写”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含市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的通知》(教材20222)等文件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中小学师生的书写技能和审美素养,推动全民书写能力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最美书写”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310)安排,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最美书写”活动,并将作品择优推选参加省级“最美书写”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书写规范 传承经典

  1. 活动目标

通过各地各校推选师生日常书写优秀范例,引导中小学师生增强“提笔即是练字时”的意识,关注汉字在日常学习和实际生活中的运用,注重平时书写的实效性。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能为学生作出良好示范,指导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学生能注重书写的态度,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掌握正确的书写技巧,有较好的审美意识,进一步提升书写兴趣和热情。

  1. 活动时间

20236月中旬-6月下旬

  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九江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九江市教科所、九江市长虹小学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开展“最美书写”遴选和展示活动,并报送推荐参评的优秀书写范例和作品,县(市、区)学校不得跨级报送,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活动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综合学科(除上述学科之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学科)共6大科类,设立不同组别。教师组6大科类均不分段。学生组下设小学学段与初中学段,其中:语文分小学低端(1-2年级)、小学中段(3-4年级)、小学高段(5-6年级)和初中段;数学分小学低段(1-3年级)、小学高段(4-6年级)和初中段;英语分小学低段(3-4年级)、小学高段(5-6年级)和初中段;物理和化学只有初中段;综合学科不分科不分段。

3.教师以粉笔书写为主,学生以日常作业为主,重点表现书写轨迹的细节。教师作品为日常课堂板书(每名教师提交3张照片,展现一幅完整板书的完成过程,每张照片“宽413像素*626像素”不超过250K),提现学科内容,要求板书简明、醒目、集中;布局合理,严谨有序;结构完整,实用有效。学生作品为日常课堂作业(每名学生提交1本作业本),要求字迹端正、规范、不潦草;整体格式美观、大方;能正确提现日常课堂学习内容。

4.书写宣传视频内容师生不限,科类不限,学段不限,择优报送。

教师方面:记录教师日常书写习惯形成的过程,体现日常课堂板书中汉字的字体、笔画、布局、整齐、美观等方面。

学生方面:记录孩子日常书写习惯形成的过程,体现日常作业中汉字的字体、笔画、布局、整齐、美观等方面。

5.本次活动将按比例设置师生组作品等级奖项,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活动。请各地各校在625日前将推荐参评的作品报送至九江市长虹小学,逾期不候。

六、活动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最美书写”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不能采取指定方式参加活动。全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民办)全面同步开展“最美书写”活动,做到学校和师生全覆盖。

2.各地各校要以开展“最美书写”活动为契机,开展教师规范汉字书写培训和考核,分层达标,并建立长期视导制度,抽查教学效果。同时,学校要将“最美书写”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师生学习和书写规范汉字。

3.各学校推荐的参评作品,要求涵盖6大科类,并向语文学科适当倾斜(名额分配见附件1,作品内容及示例见附件4)。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笔。

4.请各地各校将参加市级遴选的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3)和教师作品(将3张照片合为一个文档,文件大小1M以内,格式为PDF),一并分科类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以附件形式提交,不能直接粘贴于邮件正文),邮件标题格式:XX县(市、区)教育局或XX学校“最美书写”推荐作品。

教师作品的每个文档以“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学科”命名,但照片中不能出现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以及任何能透露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的标识或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学生作品(即作业本)和宣传视频光盘(宣传视频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学科/学段,格式:MPEGMP4AVI,视频图像采用高清标准1024像素以上,时长不超过5分钟)送至九江市长虹小学。

(联系人:孙慧,电话:13979226616,电子邮箱:439318058@qq.com,邮寄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6号 九江市长虹小学)


附件:1.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各中小学校参评作品及宣传视频名额分配

2.“最美书写”推荐作品汇总表(教师组)

3.“最美书写”推荐作品汇总表(学生组)

4.“最美书写”参评作品内容及示例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614





附件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参评作品及宣传视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及学校

教师组作品

348件)

学生组作品

452件)

宣传视频数

51个)

1

浔阳区

8

12

1

2

濂溪区

12

16

2

3

经开区

8

12

1

4

八里湖新区

8

12

1

5

柴桑区

12

16

2

6

修水县

12

16

2

7

武宁县

12

16

2

8

永修县

12

16

2

9

共青城市

12

16

2

10

德安县

12

16

2

11

瑞昌市

12

16

2

12

都昌县

12

16

2

13

湖口县

12

16

2

14

彭泽县

12

16

2

15

庐山市

12

16

2

16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8

12

1

17

九江第一中学

8

12

1

18

九江市同文中学

8

12

1

19

九江市第三中学

8

12

1

20

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8

12

1

21

九江外国语学校

8

12

1

22

九江市第六中学

8

12

1

23

九江市第七中学

8

12

1

24

九江实验中学

8

12

1

25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

8

12

1

26

九江市第十一中学

8

12

1

27

九江科技中等专科学校

8


1

28

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6

6

1

29

九江市九江小学

6

16

1

30

九江市双峰小学

6

16

1

31

九江市长虹小学

6

16

1

32

九江实华学校

6

16

1

33

九江市晨光中学

8

16

1

34

九江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8


1

35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8


1

36

九江远东海事学校

8


1

37

九江博爱特殊教育学校

6

6

1

38

九江市华东电子信息学校

8


1

39

九江外事旅游学校

8


1

注:1. 各地各校提交的师生组作品必须覆盖文件所要求的全学科、全学段;

2. 因学生组作品只分小学与初中学段,故部分没有小学及初中学段的学校不予以分配学生组作品名额。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6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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