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2〕137号】关于开展九江市第二届中小学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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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9-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507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纳(修订)》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要求,进一步传承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九江市第二届中小学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及其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公共道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坚持学习,重视家教。注重学习和提升家庭教育知识水平,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亲子关系融洽,家庭教育效果显著。

4.尊重规律,尊重孩子。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育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

5.关心教育,家校合作。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带动其他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生活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读书氛围浓郁。家庭有固定的阅读时间、阅读计划,订阅报刊,具有一定数量的家庭藏书,形成浓厚的书香氛围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3.阅读习惯良好。家庭成员喜爱阅读,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引导孩子阅读与其成长阶段相适应的经典作品,注重培养子女的读书习惯。

4.热心公益阅读。家庭成员能积极投身公益阅读,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在社区、工作和社交等场合创设学习氛围、发挥读书学习表率作用。

5.阅读成效显著。家庭成员有读书成果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或报道,家庭成员有感人的读书故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一)优秀家长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根据评选条件,各中小学校按本校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家长,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本地学校评选的基础上,从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择优遴选上报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

具体名额分配为:修水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8名,都昌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7名,瑞昌市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6名,武宁县、永修县、濂溪区、庐山市、柴桑区、彭泽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5名,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4名,浔阳区(3名),经开区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分别为3名和2名,八里湖新区(2名),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1名),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推荐优秀家长2名。

(二)“书香家庭”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各中小学校按本校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书香家庭”,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学校评选推荐的名单,从中择优遴选上报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

具体名额分配为:修水县“书香家庭”8个,都昌县“书香家庭”7,瑞昌市“书香家庭”6个,武宁县、永修县、濂溪区、庐山市、柴桑区、彭泽县“书香家庭”各5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书香家庭”各4个,浔阳区和经开区“书香家庭”各3个,八里湖新区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书香家庭”各2,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推荐“书香家庭”2个。

入选的市级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由市教育局颁发“九江市优秀家长”“九江市书香家庭”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推荐的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附件1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优秀家长“教子有方”经验材料1份;推荐的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必须填写《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附件2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家庭读书事迹材料1份。

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报《九江市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附件3)、《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附件4),并报送本辖区遴选推荐优秀家长、“书香家庭”情况报告至市教育局汇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务必于202210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ykb1995@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材料。联系人:杨凯冰,联系电话:822135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根据优秀家长、“书香家庭”应具备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九江市优秀家长经遴选后择优入选九江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市教育局还将适时组织优秀家长、“书香家庭”赴各地各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宣传推广“教子有方”经验和家庭阅读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倡导和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推动制度化家校合作发展,推进全市“书香家庭”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1. 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

2. 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

3. 九江市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

4. 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95





附件1

九江市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推荐表

家长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文化

程度


家庭住址


手机及邮 箱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所在学校


年级


班级


主 要

事 迹

(不少于2000字,可另附页)


学生所在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

教育局推荐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九江市第二届“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与学生关系

年龄

学历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家庭藏书(册)


上半年家庭

人均阅读量


家庭年均订阅

报刊费用


家庭藏书品种及特点


家庭读书

事 迹

(2000字左右,可附页)


学生所在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九江市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


教育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家长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学生姓名

所在学校

年级(班级)









































































附件4

九江市第二届“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


教育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家庭藏书(册)

上半年家庭人均阅读量

家庭年均订阅报刊费用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备注:1. 附件3和附件4由县(市、区)教育局填写,连同遴选出的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教子有方”经验材料和九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表、家庭读书事迹以及本辖区遴选推荐优秀家长、“书香家庭”情况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给市教育局汇总。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请于20221031日前,将相关推荐、评选材料纸质稿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凯冰,8221353。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kb1995@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材料。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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