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2〕137号】关于开展九江市第二届中小学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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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9-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507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纳(修订)》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要求,进一步传承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九江市第二届中小学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及其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公共道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坚持学习,重视家教。注重学习和提升家庭教育知识水平,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亲子关系融洽,家庭教育效果显著。
4.尊重规律,尊重孩子。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育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
5.关心教育,家校合作。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带动其他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生活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读书氛围浓郁。家庭有固定的阅读时间、阅读计划,订阅报刊,具有一定数量的家庭藏书,形成浓厚的书香氛围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3.阅读习惯良好。家庭成员喜爱阅读,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引导孩子阅读与其成长阶段相适应的经典作品,注重培养子女的读书习惯。
4.热心公益阅读。家庭成员能积极投身公益阅读,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在社区、工作和社交等场合创设学习氛围、发挥读书学习表率作用。
5.阅读成效显著。家庭成员有读书成果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或报道,家庭成员有感人的读书故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一)优秀家长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根据评选条件,各中小学校按本校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家长,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在本地学校评选的基础上,从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中择优遴选上报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
具体名额分配为:修水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8名,都昌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7名,瑞昌市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6名,武宁县、永修县、濂溪区、庐山市、柴桑区、彭泽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5名,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4名,浔阳区(3名),经开区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分别为3名和2名,八里湖新区(2名),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1名),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推荐优秀家长2名。
(二)“书香家庭”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各中小学校按本校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书香家庭”,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学校评选推荐的名单,从中择优遴选上报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
具体名额分配为:修水县“书香家庭”8个,都昌县“书香家庭”7个,瑞昌市“书香家庭”6个,武宁县、永修县、濂溪区、庐山市、柴桑区、彭泽县“书香家庭”各5个,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书香家庭”各4个,浔阳区和经开区“书香家庭”各3个,八里湖新区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书香家庭”各2个,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推荐“书香家庭”2个。
入选的市级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由市教育局颁发“九江市优秀家长”“九江市书香家庭”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推荐的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附件1)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优秀家长“教子有方”经验材料1份;推荐的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必须填写《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附件2)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家庭读书事迹材料1份。
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报《九江市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附件3)、《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附件4),并报送本辖区遴选推荐优秀家长、“书香家庭”情况报告至市教育局汇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务必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ykb1995@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材料。联系人:杨凯冰,联系电话:822135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根据优秀家长、“书香家庭”应具备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九江市优秀家长经遴选后择优入选九江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市教育局还将适时组织优秀家长、“书香家庭”赴各地各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宣传推广“教子有方”经验和家庭阅读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倡导和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推动制度化家校合作发展,推进全市“书香家庭”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1. 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
2. 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
3. 九江市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
4. 九江市“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九江市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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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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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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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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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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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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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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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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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及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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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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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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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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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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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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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不少于2000字,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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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 学校意见 |
学校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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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局推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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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九江市第二届“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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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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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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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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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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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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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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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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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姓名 |
与学生关系 |
年龄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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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藏书(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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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家庭 人均阅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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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均订阅 报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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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藏书品种及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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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读书 事 迹 (2000字左右,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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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 学校意见 |
学校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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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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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九江市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
教育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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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家长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文化程度 |
联系方式 |
学生姓名 |
所在学校 |
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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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九江市第二届“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
教育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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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生姓名 |
家长姓名 |
家庭藏书(册) |
上半年家庭人均阅读量 |
家庭年均订阅报刊费用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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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母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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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附件3和附件4由县(市、区)教育局填写,连同遴选出的九江市优秀家长推荐表、“教子有方”经验材料和九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表、家庭读书事迹以及本辖区遴选推荐优秀家长、“书香家庭”情况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给市教育局汇总。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评选材料纸质稿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凯冰,8221353。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kb1995@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材料。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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