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2〕55号】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09:21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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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309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

省教育厅将于4月中下旬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明查暗访,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五个任务清单”落地落实,根据工作部署,我市提前开展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推动各地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现将交叉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18日—429日。

二、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分管安全领导带队,每组成员不超过3人,采用明查或“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根据《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五个任务清单》和《2022年全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检查各地各校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把此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作为推动校园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问题隐患,落实重点工作。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制度规定。

()市教育局将适时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各地各校年度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各县(市、区)交叉检查分组安排表

2. 学校安全明查暗访重点工作清单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414


附件1

各县(市、区)交叉检查分组安排表


督查组

接受督查县区

接受督查单位联系方式

第一组

彭泽县

修水县

饶兴国13870206909

第二组

永修县

开发区

胡小彬13870278692

第三组

庐山市

武宁县庐山西海

马 昕15870876617

余唐强15870892669

第四组

德安县

濂溪区

万 鹏13979228625

第五组

湖口县

瑞昌市

陈新强18970207135

第六组

修水县

柴桑区

范方相18970230753

第七组

瑞昌市

八里湖新区

周 越13576215321

第八组

武宁县

德安县

刘 敏15070257227

第九组

八里湖新区

永修县

江建华15270185976

第十组

柴桑区

都昌县

邹全华18679029996

第十一组

共青城市

彭泽县

18079205111

第十二组

濂溪区

湖口县

何 清13607020452

第十三组

浔阳区

共青城市

周志丰13803565227

第十四组

开发区

庐山市

徐 坚18079227555

第十五组

都昌县

浔阳区

刘善汾13907923225

附件2

学校安全明查暗访重点工作清单

重点工作

检查内容

幼儿园

中小学校

1.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防建设情况

专职保安员不低于师生比1500比例,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









门卫室警卫配齐“八小件”: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刺手套、防暴盾、防暴钢叉、橡胶警棍、辣椒喷雾器、强光电筒









四个一”(一个安检门、一个存储柜、一个会客室、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联网)正常使用









正课期间门卫室内、外铁门关闭









门卫室《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施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上墙









规范使用外来人员登记检查记录本









2.中小学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制定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学校使用“每日一播”作为课间铃声









通过标语横幅、板报墙报、LED显示屏等方式浓厚校园宣传氛围









下发防溺水一封信并回收家长签名回执









每周至少通过微信群向家长推送1条防溺水安全警示信息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每所学校配备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









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功能场馆完善,配套设备齐全









落实全员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重点人员筛查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台账和重点人帮扶台账









4.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配备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









危化品存储落实双门双锁管理制度,视频监控工作正常









设置废液处理暂行区









5.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校门周边50米以内无流动摊贩、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









校门周边200米以内无网吧、歌舞厅等经营性场所









中小学校上下课高峰期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6.交通安全情况

学校大门前公路有限速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配备校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学生专用校车,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核手续齐全









7.校园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消防疏散标志正规(距离地面1米以内)、无损









在用灭火器处于保质期内(指针在绿色区域内)









消防栓配套设备齐全,开启能见水









学生宿舍内无私拉电线,无大功率电器









8.发现的其他问题










备注

县(市、区):

幼儿园①:

幼儿园②:

中小学①:

中小学②:

中小学③:

中小学④:

中小学⑤:

中小学⑥:









注:各检查组在备注栏填写检查的县(市、区)和学校(幼儿园),发现问题在相应的单元格内标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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