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2〕9号】关于扎实抓好寒假“双减”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16:0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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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1-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91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寒假即将来临,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工作
1. 科学确定寒假作业总量。严禁教师过量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各学校要统筹安排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要预估完成寒假作业的时间。
2. 提高寒假作业设计质量。各学校要优化寒假作业设计。坚持把优化作业管理与设计作为“减负”的最直接的抓手,加强作业资源的遴选与分层设计,实施作业监控和评估。严禁布置要求家长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鼓励布置适合各阶段学生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布置“菜单式”自选作业等,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内生动力。
3. 加强作业布置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寒假作业监管的力度,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排查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双减”工作落实到位。各中小学校一定要对各年级组、各学科组作业布置情况开展自查工作,避免出现个别学科、个别老师布置过量作业的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1. 落实寒假作业校内公示工作。各中小学校一定要将本校各年级各学科的寒假作业进行公示,作业公示内容至少要明确各学科作业的具体名称、作业完成形式、预估每天完成时长等。
2. 引导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育人观念,发布消费提醒,公布举报电话,要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引导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结合学校寒假安排,与孩子共同商量制订一份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要引导家长不要盲目增加孩子寒假期间额外的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积极阅读有益书籍、分担家务劳动,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寒假期间要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规范办学。对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对有证培训机构,重点检查机构办学场所消防安全、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内容,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及时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各类举报线索,要认真核查、加快办理、及时回复。原则上寒假期间各地教育局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双减”办。市教育局“双减”办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部分县区进行抽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162292797,邮箱:1027779288@qq.com。)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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