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0〕3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09: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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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81308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要求,培养学生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根据《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工作实际,特制定《九江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九江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2.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九江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
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推动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提升校园文明与卫生环境,根据《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赣教体艺字〔2019〕16号)和《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九府办字〔2019〕36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减量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不断提升校园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学校绿色发展,提高学校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意识。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主要目标
从2019年9月起,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有教育教学、有读本教材、有投放设施、有实践活动、有评比考核”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校园内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与减排知识,做到“教育一个孩子,改变一个家庭,带动一片社区”。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到2020年底,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显提升,学生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好习惯基本养成,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有教育教学
全市各中、小学应将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知识与意义融入到相关的课程教学当中,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知识读本、宣传手册和挂图进行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与行为习惯。各类学校应通过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多媒介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应通过团(队)日活动、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各类活动,积极提高校园垃圾分类投放的实践效果,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成为校园文明风尚。
(二)有读本教材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师资力量并与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宣传、技术、卫生等部门或行业的专家积极联系,根据自身实际和教育特色,学习省内的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重点城市和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地市的经验,借鉴使用一套有关垃圾分类的读本教材。并逐步推进使用江西省省教育厅统一编写的相关教材。
(三)有投放设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应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体系建设。应在近期内,按照大类粗分、简易便行的原则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统一本辖区学校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样式,使其标准化、制度化。
可推荐各校配置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8)的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Harmful waste)容器为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餐厨垃圾(Food scrap)容器为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可回收物(Recyclable waste)垃圾容器为蓝色,色标为PANTONE 647C,其他垃圾(Other waste)容器颜色为灰色,色标为PANTONE 5477C。垃圾容器上的标志,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字号比中文名称字号小一号(具体标志见附件2)。
(四)有实践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组织志愿者服务队、鼓励师生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技术与方法、组织师生参观市容环境工作以及垃圾处理流程等场景体验、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意识、习惯与技能。
(五)有评比考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纳入该地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绩效考核指标当中。应制定实施方案,鼓励各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示范学校建设,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试点,以其为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全面推进本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学校,应约谈相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评优评先工作,通过在师生中评选“垃圾分类推广大使”、“环保小卫士”等活动,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积极营造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职责纳入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对所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的检查、监管、考核,并积极研究和协调解决属地学校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自身科室职能设置指定科学有效的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分工,并积极协调各校与当地发改委、卫健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局等部门的合作。
(三)加强资源投入。生活垃圾分类,人员是保障,资金是关键。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人员、资金等资源的投入,积极保障相关工作目标能够顺利完成。
(四)加强机制建设。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加强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设,让问题早发现、成效看得见、经验可推广,实实在在促进我市学校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工作。
附件2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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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类别 |
主要品种 |
储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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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 |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联系,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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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 |
学校食堂、餐饮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教职工生活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
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学校自主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自行处理,或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企业上门收集,每天及时将餐厨垃圾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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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 |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
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由学校联系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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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垃圾 |
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等。 |
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设置容器,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定期清理。其它垃圾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上门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