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消发﹝2018﹞62号]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16:47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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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8-06-22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78497
  • 责任部门:

 
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局)《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工作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全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终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6月20至9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普遍开展以“一次开学消防课、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特别是“开学第一课”,各县(市区)教育、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全市所有中小学校6月25日前要完成布置一次消防作业,督促学生及家长通过“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完成有关答题,并将有关数据上报各地教育部门。
(二)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消防大队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消防夏令营等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打造消防安全教育“第二课堂”。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安全治理、火灾隐患“随手拍”等活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军训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消防大队要以新生入学军训为契机,对所有参加军训的新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安排好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安全教育课目。
(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展示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展示活动,由市消防支队、各消防大队组织发并层层征集遴选,推荐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将对征集的“消防安全示范课”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中国消防网”进行展示。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是增强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紧密配合,务求实效。各地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作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消防大队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强化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总结,请县(市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于9月2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方式: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段德勇13870238677,邮箱号jjsxab@163.com;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刘佳明18720197840,邮箱号542148268@qq.com。
 
 
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       九江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消防作业(微信答题)操作方法
 
方法1: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消防”,添加关注,点击主页面最下方的“消防作业”,输入个人信息,开始完成作业。
方法2:微信扫“九江消防”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点击主页最下方的“消防作业”,输入个人信息,开始完成作业。
 
 

九江消防手机微信二维码
 
 
 
 
 
 
 
 
附件1
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培养和建立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课师资队伍,激励和引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报警、疏散、逃生技能,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组织
2018年6月25日至8月25日,分四阶段进行。
(一)7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征集活动。
(二)7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消防部门择优上报中学、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及授课录像各1个。
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邮寄至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与思德路交汇处九江市消防指挥中心)。
(三)8月15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共同确定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四)8月25日起,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授课录像将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中国消防网”等网站上线,供全国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时学习使用。
三、征集要求
(一)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1.授课时间25分钟;2.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3.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二)消防安全示范课授课教师(录像表现)
1.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心理,开展针对性授课;2.准确讲授消防知识,选取角度好;3.灵活运用授课技巧,善于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4.授课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四、评定、展示
此次活动中确定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及其授课教师名单,将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联合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