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
“爱心助残”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2018年5月20日是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为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学生中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关心、理解、重视、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爱心助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关爱;通过开展扶残救困献爱心活动,教育学生学习残疾儿童少年战胜残疾、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的优良品质,激励残疾学生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努力解决残疾少年儿童的实际困难和文化教育需求;提高全民助残意识,构建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助残日活动,精心安排,广泛动员,围绕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单位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助残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发展特殊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的良好氛围。
2.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爱心助残”系列活动,在助残日期间组织教育系统的干部和中小学师生深入贫困残疾人、孤独症儿童家庭、特殊教育学校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师生的关爱和温暖,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同时通过传媒、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大力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学校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见附件),利用升国旗仪式、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师生中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主题宣传活动,增进广大师生对残疾儿童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对残疾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气氛,有效促进残疾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培养中小学生助人为乐的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加强保障,促进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适龄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为了体现对残疾少年儿童的真挚关爱,培养中小学生慈善博爱、关爱他人、同情帮助弱者,团结互助的道德情操,在中小学树立奉献爱心、扶残救困的良好风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帮助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解决实际困难,今年继续在学校中开展爱心助残捐赠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学校进行捐赠活动。市直学校九江一中、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市六中、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所捐款物与九江市博爱聋人学校对口帮扶,联系人:何明,电话:13907925272;市直其他学校的所捐款物与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对口帮扶,联系人:袁静锋,电话:13970232518,各校于5月30日前统一交至对口帮扶特殊教育学校。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本次爱心助残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活动相关图片、视频及文字总结材料在6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8221353,email:ykb1995@163.com,联系人:杨凯冰)。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各学校开展活动及捐赠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
附件: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关注残疾人民生,关心残疾人生活
2.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3.精准扶贫残疾人,共圆美丽中国梦
4.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共享文明成果,残健同步小康
7.加强残疾预防,健康助力小康
8.残健共融,互助友爱
9.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0.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1.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12.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3.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残疾人实现文化小康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