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2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全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学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落实。
九江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全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教育部、省、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止学生和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省市学生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思路方法,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活动主题
安全第一,教育为先,强化管理,联防联动,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三、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省市学生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着眼根本、高位推动、多管齐下、守住底线”工作思路,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创新管理、防控结合。坚持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坚持与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夯实管理基础;坚持与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安全管理;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落实监控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严防活动期间发生事故。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成立校园安全工作专业委员会,健全安全工作队伍,以建设“最阳光、最安全”校园环境为总体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六项制度”(门卫出入登记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管理日志制度、一月一主题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月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校园安全资金投入和安保设施设备改造力度。按照省综治委要求,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即“雪亮工程”)建设,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出入口、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学生宿舍、食堂以及食品加工等校园主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大与学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力度,实现校内外安全监控全覆盖、安全防控信息即时共享,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信息化水平。协调公安机关加强寄宿制学校、有晚自习学校周边的夜间巡逻。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点对涉及师生安全的宿舍、楼道、食堂等重点部位以及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进行摸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学校安全“七个不发生”(不发生校舍坍塌事故、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不发生校内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不发生校园危化品管理不善引发的事故)。充分利用升级后的“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群防群治等方面的作用。能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反映,争取尽快消除隐患。对排查没发现隐患或没有定期上报隐患、且发生安全事故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行动迟缓、态度马虎、措施不力造成学校安全隐患“有而不察、瞒而不报”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有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三)创新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方法。校园环境是学校管理水平的标志和文明程度的象征。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创新的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校地共建长效机制。要积极主动协助专项组各成员部门在每年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中,切实承担起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在整治行动中要重点落实“六个一”(深入开展一次形势分析研判、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一次动态摸排、协调开展一次周边环境整治、普遍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全面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通过以上行动,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为师生安全保驾护航,努力打造平安幸福学校。
(四)完善校园应急救援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学校消防、学生溺水、校园暴恐、交通、食品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按照“一校一预案”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市防震减灾、卫计、红十字会、消防等部门要指导、协助中小学校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帮助师生掌握必备的自救自护常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三项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方法,精准发力,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以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针对教师职业特点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从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入手,全力配合并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防范校园欺凌以及珍爱生命心理健康教育等三项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切实学校加强校园安全主题文化建设的宣传,做到安全教育“六进六覆盖”:即“进校园,做到师生员工全覆盖;进课堂,做到课程课时全覆盖;进家庭,做到家长亲属全覆盖;进社区,做到社区管理人员全覆盖;进农村,做到留守家庭全覆盖;进媒体,做到当地媒体网络全覆盖”。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推进省教育厅升级版的《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的普及使用,确保我市每一所学校都能在教学时间天天播放。借助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在每个双休日和节假日前,统一向学生家长推送安全提醒信息。争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通讯运营商,不定期向在校学生和家长推送安全提醒手机短信,使学生和家长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六)大力开展安全工作三项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防校园欺凌与暴力、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三项专项治理,各地各校要重点围绕这三项治理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目前,省市均召开了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专项活动方案,对今年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照任务清单一项一项逐条抓好落实。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水域责任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职责,设立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强排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活动。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各地各校要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特别是防范薄弱、隐患突出的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托幼、课外辅导机构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进行协同整治,做到有整治要求、有总结考核、有整治效果回访,力促校园及周边秩序全面好转。
五、活动步骤
“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以前)。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学校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发动,积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的内容要求,积极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教育局今年将把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到本年度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上报到市教育局。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高位推动、着眼根本、多管齐下、守住底线”的总体要求,将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的重点,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熊颖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明任常务副组长的“全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生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活动组织、督查和指导等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取得实效。
(三)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各成员部门加强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对接公安、交通、司法、卫计、工商、执法、文广新、食药监、安监、质监、气象、团市委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和环境的监管和整治;加强对水库、河流、山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水库、河流、山塘设置警示牌;加强对学校疾病防控、卫生保健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和指导,对学校出现的疫情、饮用水污染等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及时指导采取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安全的监管;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对学校特种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在学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采集机制。
(四)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发挥媒体自身优势,加大对“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专栏、班会、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报告不及时,不认真、走过场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市教育局将联合《九江日报》、《浔阳晚报》对校园安全年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表扬和推广,联合《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浔阳晚报》等媒体开展校园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各地各校要结合学校安全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jsxab@163.com。联系电话:8225238。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