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4:55
各县(市、区)教育局,九江开放大学:
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九江开放大学(体系)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关于推进九江开放大学(体系)综合改革
提质创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在服务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江西开放大学(体系)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3〕1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九江市分校更名为九江开放大学的批复》(九府字〔202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明确办学定位为基础,以推动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为抓手,整合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质资源,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将我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骨干力量和主要平台。
(二)改革目标
九江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主要围绕诊断评估、改革转型、创优提质三个阶段,持续推进综合改革提质创优,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1.建成规范运行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全面实施开放教育质量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对标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评估要求,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进一步推进全市办学体系规范办学、统筹协调发展。
2.建成以开放教育为基础,高职教育、成人高考等多种教育协同融合发展的地方开放大学。构建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各类学习成果转换互通,初步彰显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服务产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显著价值。
3.建成地方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围绕开放教育提质创优,协同推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社会培训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成地方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二、战略任务
(一)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职能,推进多种教育协同创新
1.办学定位
九江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由九江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学院以及学习中心构成,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开展开放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社会培训,着力建设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服务全市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力量。
2.办学职能
九江开放大学是由九江市人民政府举办,接受九江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九江市教育局的管理,接受江西开放大学的指导。指导九江市各县(市、区)开放学院建设;完成江西开放大学下达的各类教育办学任务;开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和教师培训等;探索多种教育融合发展,服务九江全民终身学习。
县(市、区)开放学院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由职教中心、中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或县委党校等办学单位承担相关职能的开放学院,应具有独立的办学场所、独立核算。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接受上级开放大学的指导。完成上级开放大学下达的各类教育办学任务;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和教师培训等。
(二)深化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动内涵建设提质创优
1.创新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
构建融合融通的体制机制。主动适应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要求,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内设机构和办学组织设置。
发挥多种教育各自优势促进协同创新。发挥开放教育“低成本、高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等优势,夯实教学过程、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和教师培训提质创优,发挥开放大学体系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的优势,助力培养本土化、应用型技能人才,为九江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质量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力量。
2.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健全开放大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质量标准制度体系,严把教师标准、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和学生毕业质量标准。持续开展开放教育质量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开放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全面深入做好“治招、治学、治考”工作,规范招生工作,夯实教学过程,严肃考试纪律。常态化开展教学数据监测,定期通报学习网数据,扎实推进日常教学监督工作。积极引进社会第三方评估,建立全市开放大学体系年度质量报告制度。
健全对全市校外教学点的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精神,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提供依据,落实落细教育教学各环节要求。建立健全年度办学评价机制,对县(市、区)开放学院开展年度性办学评价。
3.着力推进数字化大学建设
推进教学过程数字化,不断提高学习者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支持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构建智慧教室、智慧学习、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四大环境,持续改进学习者在线学习体验,提升在线学习效果。
启动考试测评数字化,不断扩大学习支持服务自测性检验和自律性学习。应用大规模在线智慧考试平台,推进数字化题库建设。运用人脸识别、远程视频监控、智能监考等技术实现考生签到、监考入场,确保学历教育质量。
4.奋力推动办学模式改革创新
优化“二元制”办学机制。支持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深化“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求,完善产与教、校与企“二元”人才培养模式,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遴选合作方,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开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将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有机融合,切实履行大学基本功能。
5.建立健全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加快学分银行建设。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标准体系,推进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学习评价体系改革。逐步推进开放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试点,探索构建面向终身学习者、涵盖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终身教育“立交桥”。
(三)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建设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6.全力构建社区教育服务品牌
完善社区教育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九江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职能,依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构建由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大学(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村(社区)社区教育教学点组成的办学社区教育服务网络,形成服务全市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全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机构共同体与联动工作机制。倡导各类学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机构协同参与全市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丰富社区教育特色活动。强化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培育,支持全市社区教育办学体系设计政府需要、服务社区治理、居民喜好的社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素养、职业技能、科学普及、安全健康和心理咨询等教育活动,服务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强化与头部机构、企业(行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联合设计研发社区教育工作者能力提升、青少年校外教育、老年社区教育、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品牌项目。
7.稳步做大做强职业培训
探索具有九江特色的社会培训模式。发挥学校教师培训基地优势,做大做强做优教师培训项目。积极打造项目研发、招生、实训、评价考核、证书服务紧密融合的一体化培训体系。开发自主品牌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市场需求的服务性培训、面向特定人群的专项培训,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培训,着力开展贴近群众需求、就业程度较高的普惠性培训。支持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利用特色优势,积极打造具有区域亮点的专项培训,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建设主题,全面推进干部、乡村教师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特定人群的学历教育和专项培训。
推广社会培训品牌效应。发挥协同优势,支持九江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着力开展红色培训。持续发挥全市开放大学体系“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办学品牌效应,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支持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扩大开放合作,坚持引智借力,整合优质资源,推进共建共享,实现精品项目在办学体系内大循环、体系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事业格局,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九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以及九江开放大学共同参与,统筹推进九江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转型发展与综合改革工作,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开放学院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二)强化政策扶持
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保障九江开放大学与其他地市高校公平享有办学的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进一步理顺全市各级开放学院管理体制,优化其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编制和办学条件,保持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将地方开放学院发展纳入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属地教育统计,将地方开放学院建设和综合改革成效纳入地方推进本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考核体系,将开放教育纳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落实开放大学学历教育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企业参与、社会捐赠、学习者分担的多元经费投入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开放大学学历及非学历教育收费制度,建立开放大学开展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财政补助制度。加强对终身教育平台、学分银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以及资源开发、基地建设等专项投入。
(四)明确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和九江开放大学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改革实施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政策配套衔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办好县(市、区)开放学院。九江开放大学要在全市办学体系内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本区域开放学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