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1: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31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九江市辖区内全日制中小学在校生(含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 着装规范
第三条 校服定义
中小学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的学生服装,是一种具有特定文化艺术内涵,蕴含文化教育理念,具有中小学生身份标识性的制服。
第四条 校服类别
校服从学生穿着的场合上可分为礼服、常服和运动服;从季节上可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从性别上可分为男装和女装或男女同款。
第五条 款式设计
(一)校服款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简洁明快,突出育人功能,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校服的设计制作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强调实用价值、避免奢侈浪费。
(二)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第六条 校服标签
校服的生产企业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商标标志、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产品原材料成份、规格(型号)、安全类别、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批次、使用与洗涤注意事项等信息。
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七条 明确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辅)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规范采购校服
(一)校服采购坚持自愿购买原则,遵从学生、家长意见,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购买。
(二)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完善校服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参考《九江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范本(见附件),严格校服选用采购程序。
(三)控制校服套数、合理制定价格、稳定着装款式。校服选购应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校服种类、价格、款式、套(件)数。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时段分别为小学1、3、5年级和初一年级、高一年级,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四)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自愿订购支付,学校不得从中获取任何费用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强化质量监管
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
(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质量验收台账”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采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三)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第十条 落实保障措施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脱贫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免费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提倡开展校(礼)服回收环保公益行动,帮助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家庭循环利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为中小学生免费统一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第十一条 建立惩处机制
(一)为了加强校服质量问题溯源监管,各地各级校服管理部门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管理,要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及严重违约情况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根据其监督抽查结果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地各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二)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的人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校服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及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各学校共同做好校服供应和管理工作。
(四)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生产企业名单,并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校服生产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校、学生和家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附件《九江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范本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
九江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范本)
一、家长购买模式
(一)教育行政部门层面
1.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办法,明确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
2.制定本地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采购合同范本;
3.建立“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合同备案及信息通报制度、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
4.建立完善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5.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校服招标(采购)公告统一发布平台;
6.加强对学校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
(ニ)学校层面
1.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经过家长委员会授权后,可作为校服采购的招标人或采购人开展采购活动。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时段分别为小学1、3、5年级和初一年级、高一年级,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发布采购需求
(1)确定校服选购方式及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招标文件范本见附件1)
(3)规模较小的学校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采购校服。
5.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评分标准范本见附件2)
6.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
(1) 校服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供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使用;(采购合同范本见附件3)
(2)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3)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8.校服检查验收
(1)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如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2)采用“双送检”验收的学校,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9.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二、财政支付模式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2019]38号)、《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12号令,2019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附件1
招标文件(范本)
××××学校
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采 购 人:×××× 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二O二二年月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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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学校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月日09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校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如有):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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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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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
1 |
家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①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cgp.gov.cn/),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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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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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学校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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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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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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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内容 |
详见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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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 购 人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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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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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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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查询 |
项目开标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 为证,据实填写“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登记表”;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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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询问、质疑与投诉处理 |
相关问题详见本文件“投标人须知”中“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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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答疑与澄清 |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九江市政府网(九江市教育局官网或校园网)上或书面给予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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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备注项目名称)。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帐户出具票据或转帐或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电子保函。投标人在办理保函手续时应要求对所出具的保函进行编号,注明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骗取中标处罚。 (2)各投标供应商在2022年月日下午17: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到达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没有按规定汇入指定账号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2、转帐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户名:×××× 3、非转账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开标时提供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原件现场展示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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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转账请注明具体的招标编号和采购项目。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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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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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09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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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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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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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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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文件 |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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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按预算金额缴纳,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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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本招标代理机构。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货物采购的学校。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3.2本招标项目中的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章节内容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无保留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三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在九江市政府网(九江市教育局官网或校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招标文件的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商务要求偏离表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资格及符合性评审证明文件
9)业绩表
10)技术文件
11)项目实施方案
12)质量保证承诺书
13)售后服务承诺书
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15)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11.2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其附件的设备、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招标代理费、税费(包括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的所有税款及费用等)以及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和快速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总价,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投标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
11.4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缴纳须知: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供应商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3)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4)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违标行为的;
5)投标供应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13.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个日历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7.2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响应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7.3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然后一起放入大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均应贴“于2022年月日 09: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的密封条,并加盖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封口条处盖有投标人公章。
18.2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开标地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举行开标仪式30分钟前接收响应文件。
19.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0.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查检各投标人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密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记录开标及其它合适的内容。
21.3唱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读各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1.4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组建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
22.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2.2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和评价。
22.3开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在场。
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开标后,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审查投标文件。
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审查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和分项价;
②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③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④所有的不一致,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提交投标文件的;
②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③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④《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和没有签字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和投标文件密封性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⑦超过了财政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投标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5.1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再由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统一投票决定中标供应商排序。
26、评标原则和办法
26.1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企业综合素质、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社会信誉度等进行分析考评。再由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统一投票决定中标供应商排序。
26.2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将根据投票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预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序。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另制订评审标准的,在开标前一并宣读。
26.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6.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26.5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不向末中标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全体成员签字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定。
28、废标处理
2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结果公示
29.1根据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填写的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在九江市政府网(九江市教育局官网或校园网)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 授予合同
30、中标服务费
30.1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按预算金额缴纳,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31、中标通知书
31.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确认函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供应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与招标人洽谈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没收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32.2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2.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贰份:
1.开标一览表。
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招标服务需求及商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供应协议书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4.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2.2款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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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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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维修到场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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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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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中投标总报价一栏中,只要填写这个项目的总报价,不要分开填写。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表四中的总价相一致,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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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品牌、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 名 称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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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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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如有更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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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技术 规格要求 |
投标技术规格要求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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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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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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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或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性评审: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二、符合性评审:
1、投标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未提交响应文件和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的;
3、未提交《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或《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4、各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和商务要求,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依据:技术要求偏离表及商务要求偏离表。
注意:
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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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内容和 签约日期 |
合同金额 |
项目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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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万元)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内容:
售后服务具体内容。
所供货物的免费保质期及具体内容。
投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
1、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4、以上所有内容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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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及技术 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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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 |
1 |
家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总则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范围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受采购订单后,货物生产前必须将原材料的来源证明和检测报告交予采购方查验,如查验结果不通过,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以后每批次校服生产前都必须交纳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合格后,才能向学校供应校服,否则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1、采购清单
1)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3)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4)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5)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 4 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其它要求: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履约期内,应积极响应采购方所委托的事项。接到委托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派人前往接洽。
2、在合同的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等有关部门对校服生产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的把校服提交到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供货渠道、价格明细等技术资料。
5、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预案、安全宣传预案、安全协议草案等相关材料给采购人备案查验。
6、送货和验收
1)校服送货:
①所有校服均须由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②所有校服均须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供应商方可生产送货到现场,同时出示校服合格证和原厂随货清单。
2)校服验收:
①校服送货全部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并视情况可以邀请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或专家组参与本项目的验收环节。验收应对各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逐项验收,不得缺漏。中标供应商承担上述验收所有费用,最终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书,签字后进入质保期。
②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最新行业标准。
7、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8、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交付。
付款方式:
1)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采购,实际售价不得高于中标价,谁购买谁付款。
2)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送货全部完成并调换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由学校按实际发放数量统一支付货款。
1、总则
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负责。
1.2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3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比较与评价;
(4)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统一投票
(5)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编写评标报告。
3、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3.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4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企业综合素质、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社会信誉度等进行分析考评。再由评标委员会(选用组织)统一投票决定中标供应商排序。
(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学校编制
甲方: 学校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和与要求,为保证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通知书;
(五)本合同附件。
三、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
项目清单可附页。(本表不够可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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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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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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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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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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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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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计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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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总价范围:
1、货物运输、装卸、调换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3、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作相应调整,乙方应予同意,其单价按投标报价按实结算。
4、免费售后服务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采购,实际售价不得高于中标价,谁购买谁付款。
2)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送货全部完成并调换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由学校按实际发放数量统一支付货款。
六、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免费售后服务为:,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七、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校服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其他必备材料、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履约地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二份, 采购代理机构和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布。
3、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评分标准 (范本)
|
评分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数 权值 |
|
投标报价评审 |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
20分 |
|
技术和商务部分评审 |
1、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方案内容自拟(包含技术能力、社会信誉等内容),体现自身企业优势。(16分) 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内容自拟,可以从各种角度阐述自身质量保障的措施,体现自身质保优势。(16分) 3、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自拟,可以从各种角度阐述自身售后服务的措施,体现自身质保优势。(16分) 4、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校服供应方案,方案内容自拟,可以从各种角度阐述自身校服供应的措施,体现自身供应优势。(16分) 5、供应商提供样衣说明,并对原材料、款式、价格、生产工艺及相关内容进行介绍,体现成品优势。(16分) 评审依据1-5:提供对应内容或方案,方案可以通过文字或PPT配合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 评分方式1-5:待供应商讲解完毕,由选用组织(评定组)投票表决,具体计算得分公式为:得票数/选用组织(评定组)总人数×分数权值×100,计算出的结果为供应商所得分数。 |
80分 |
附件3
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范本)
××××学校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服务合同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根据(项目编号:)中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服务商。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服务”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的××××学校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竞选项目的所有服务,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备文件和与使用及相关产品检测的等服务。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本合同附件。
三、乙方向学校提供校服的具体内容如下(参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套) |
|
1 |
夏装 |
小学 |
套 |
|
|
2 |
中学 |
套 |
| |
|
3 |
秋装 |
小学 |
套 |
|
|
4 |
中学 |
套 |
|
注:各款式校服是本着学校组织,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乙方根据学生实际需求量供货,各款式校服按实际供货量计算合同总金额,甲方不保证乙方每年采购的实际数量。
四、付款方式
1)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采购,实际售价不得高于中标价,谁购买谁付款。
2)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送货全部完成并调换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由学校按实际发放数量统一支付货款。
五、服务周期
三年。
六、供货时间
由各学校需求在合同中拟定。(注:供货时,乙方需向订购校服学校提供省级以上专业质检部门出具的针对本次所供校服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具有CMA标志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没有提供以上资料,学校可以拒收)
七、质量与安全要求
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和江西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以上各标准要求有出入时,以最高要求为准。
八、校服样式与规格
1.校服样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
2.乙方必须提供标准的规格型号,以适应不同身高的学生穿着,特殊身材学生需精细化量身定制。
九、校服质保期
1.自收到货后60个日历日。
2.如因服装质量问题产生的过敏或其他身体不适的症状,由乙方负责赔偿产生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并在一周内更换问题服装。如校服含有毒有害物质原材料造成较大问题的,经査实,乙方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3.在质保期间如发现有任何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购买人可提出退货或更换,乙方负责在两天内作出妥善处理。
4.在保质期期间购买人如需要更换大小码的,乙方应包换到合身为止。
十、履约验收
1.验收标准及方法
①申请验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载明的质量、服务等有关条款依法组织履约验收。乙方须在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②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教师代表、专家组成,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③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乙方送达学生校服时,采购单位有权随机同批次抽样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十一、售后服务
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履约期内,积极响应采购人所委托的事项。接到采购人委托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派人到达现场。积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对校服生产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在学生毕业之前所投标校服须继续生产。
十二、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乙方有义务按招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全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履约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协议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十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十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二份, 采购代理机构和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 户 行: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