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09 15:1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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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三) 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表扬奖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四)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对全市的教育拨、贷款及捐赠资金,监督测评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
(五)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市属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具体管理市直中小学校。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高等教育自学教育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
(六)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 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八)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市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 指导全市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九江市教育局内设科室13个,包括: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科)、人事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财务科、基础教育科(九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前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综合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法规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党委。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国际交流、教育督导和社会力量办学等组织管理工作。纳入本套预算的单位为九江市教育局(机关)。
编制人数小计3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行政在职人数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九江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7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9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7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5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27万元;其他收入3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九江市教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7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9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7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项目支出9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39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7万元;资本性支出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九江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5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7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5.67万元,项目支出99.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35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12万元,资本性支出5.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29.5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0.6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5.7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7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教育项目情况说明
1.督导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对县(市、区)和学校(单位)进行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赣府厅明[2017]52号、赣教督办字[2017]52号开展工作。
3)实施主体:九江市教育局。
4)实施方案:1.全面自查,市直学校、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结合实际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评。2.实地督查,派出督查组,赴各县(市、区)采取座谈调研、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3.沟通反馈,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针对当地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当地进行沟通反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本年的绩效目标为通过督政、督学、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提高学生的就学条件,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完成该目标本单位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详见表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2.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2026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万元。
2)立项依据:依据全省统一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以及九府厅抄字[2018]285号文件,财政最终预算核定。
3)实施主体:市教育局
4)实施方案:根据全省统一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业务进度执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顺利完成2026年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九江市教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6年无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管理事务: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四)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五)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